【記者高采琳/新竹報導】
新竹市為減輕民眾負擔,稅務局29日表示,本市112年免徵住家用房屋現值提高為「10萬5千元」,全市預有逾300戶受惠。房屋稅是按照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,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(本市為10萬4千元)以下者免徵房屋稅。
本市今年已辦理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地段率,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納稅義務人權益,並減輕納稅義務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租稅負擔,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,住家用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5千元以下者,都免繳納房屋稅。預計每年約有300多戶屋主受惠,每戶至少可節省1,200元稅金。
稅務局提醒,整戶房屋部分供非住家使用、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等,評定現值在10萬5千元以下者,仍然要依實際使用情形及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,只有住家用部分才能適用免徵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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